百年好合也好,儿孙满堂也好,真的美满了也好,我们都不会再见了。 我曾经真的真的,真的很喜欢她。 她是我的缪斯,我喜欢的人。我不能说爱她,因为那太过沈重,会让她觉得负担。 我不愿禁锢她,没有人能以爱的名义禁锢任何人。所有人都该是自由的,只是有人幸运的遇到愿意那个甘愿被爱画地为牢的爱人。 爱人这个词,绝不适用于我和她。我知道的,她不爱我,从始至终我都是知道的。 也许有那么一点点轻微的喜欢,但也只是一点点,轻微的我看不见。 大海很蓝,也真的很漂亮。波澜壮阔,好像随时会掀起巨大的风浪。我知道大海有多危险,我也知道爱她有多难。 但人不会因为这些而去放弃喜爱什么。没有原因的,只是因为喜爱罢了,所以附带的危险痛苦,也一样全盘接收。 喜爱的心情大过了付出的代价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