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于欢,你确定我能hold住这双高跷?” 于欢看了看林夕手里的那双银色的细高跟道:“hold不hold的住,你都得穿,谁让你长这么矮呢,赶紧穿吧,还有五分钟就上场了。” 林夕嘆了口气道:“哎,在场上要是一不小心摔到了你可别怪我故意给你砸场子啊。” 于欢道:“只是让你在那站着,又不是来回走动,怎么会摔倒。” 对别的女人来说穿高跟鞋走路甚至跑步都跟吃饭似的那么简单,但对于一个统共穿高跟鞋的次数不超过三次的人来说,穿稳高跟鞋是个多么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啊。 印象最深的第一次穿高跟鞋是给张程过二十四岁生日的时候,那时候自己还未到20岁,正是一个梦幻般的年级,想要自己在心爱的人面前更女人一点,买了一双6厘米的黑色高跟鞋,当时两人散步在林荫小道时,一路自己走的颤颤巍巍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