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,唱《惊梦》。 一名南洋富商天天捧他的场,砸的银元多到听不见响儿。 富商说,等方肆懿长大,便接他去南洋。 那里遍地是金子,白玉般的人儿要养在金子堆里。 后来那富商不再来,据说带着新姨太太回了南洋。 方肆懿大病一场。 查不出源头,浑身乏力,精神不济,像极寻梦不得的杜丽娘。 第二次在十八岁,一个师弟爱慕他。 师弟大他两岁,辈分小,人长得蛮精神。 为荣华富贵爬了某个贝勒爷的床,不出三个月,让人在床上弄死。 方肆懿又病一场,才病了三四天。 第三次是个小记者。 他想,这可能是最后一回了,人的真心就那么一点。 边整理戏服边纳闷儿,怎么能是迟楠。 他们两个,若没有床上那檔子事,绝对是两看生厌,街上碰见绕道儿走的关系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