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,抵押给银行。写了一纸泣血申请,求政府给她十年宽限,十年后一定连本带利还出所借五十万的债务。政府同情她,破例答应出面跟银行协调交涉,银行方不仅同意了,并且免去所有利息。 她感恩戴德签了合约。 怔怔拿着合约发呆时,视线正好落在第七条:乙方于2012年8月20日之前,未能如期还清欠款50万元整,担保方江源行政机构代还欠款,房产所有权将自动归市政所有,由地方相关机构(江源土地局)代为开发管理。 这已是天大恩赐,她毫无选择,没有退路。何况,她答应了要更名改姓,总归是要离开这裏的。想到这裏,索性心一横,颤抖着手签字印下红手印。 还清了债,她当天就离开了江源。一无所有,拖着不多的行李,流浪在他乡时,她竟然没有哭,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。肝肠寸断又如何,她的眼泪换不来任何失去,一切已...